2324万→118万!开联通支付“二进宫”暴露反洗钱顽疾

洗钱活动严重威胁着金融秩序、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它不仅为各种犯罪活动提供了资金支持,使犯罪分子能够逃避法律制裁,还会扰乱正常的金融市场竞争环境,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和利益。因此,反洗钱工作对于维护金融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以及打击犯罪活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然而,有一家持牌支付机构,在“反洗钱”领域被罚2324.27万元后依旧没有足够重视,近日再因反洗钱不利领央行罚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银京罚决字〔2025〕28号”显示,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存在“1.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2.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3.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对其处罚款118.85万元。

同时被罚的还有时任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徐某祺。据悉,徐某祺因对开联通支付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0.83万元。

此次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2月8日。

这一事件不仅暴露了支付机构在反洗钱合规机制存在系统性缺陷,也为金融行业敲响了风险防控的警钟。

资料显示,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金1亿元,是国内首批27家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之一,并于2021年成功续展。主要业务包括: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全国)、互联网支付、跨境支付、企业支付解决方案定制等。

2021年,开联通支付完成支付牌照的第二轮续展,牌照有效期延至2026年5月。新版支付牌照,开联通支付的业务类型已调整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储值账户运营Ⅱ类”。

反洗钱网获悉,开联通支付并非首次因反洗钱问题被罚。

据支付之家网消息,开联通支付曾在2020年因多宗违法行为遭央行营管部罚没2324万元,成为当年支付行业最大罚单之一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银管罚〔2020〕4号”显示,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义务、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与其进行交易、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违反清算管理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六宗违法违规行为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其给予警告,罚没合计2324.27万元,对2名相关负责人给予警告,合计罚款48.4万元。

两次处罚均指向客户身份识别(KYC)和可疑交易监测等核心环节,反映出机构内部风控机制存在系统性缺陷。

支付机构应加强自身合规建设,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和风险意识,将反洗钱工作纳入公司战略规划和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分工,加强对员工的反洗钱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反洗钱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反洗钱工作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2025年新《反洗钱法》实施后,央行对支付机构的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显著增强。此次罚款金额虽较2020年有所下降,但叠加对高管的“双罚”机制(如徐某祺被追责),表明监管正从机构合规向个人责任穿透。

开联通支付的屡罚屡犯,也折射出部分金融机构在快速扩张中忽视合规底线的倾向。

随着新《反洗钱法》的落地和监管科技的升级,金融行业唯有以“风险为本”重构合规体系,才能在防范金融风险与支持实体经济中实现平衡。唯有各方携手共进,方能筑牢国家金融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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