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人寿领罚249.78万元:风险评估、尽调与可疑报告同被点名

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最新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显示,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249.78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2月10日,公示期3年。就违法行为类型看,本次处罚集中指向反洗钱履职的三块“基础工程”:一是洗钱风险评估及相应风险管控内控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二是客户尽职调查的落实,三是可疑交易报告机制的有效运行。三项内容在同一张罚单中并列出现,指向的不是某个孤立的操作瑕疵,而更像是从制度到执行、从识别到报告的链条存在断点。

对寿险机构而言,“风险评估—制度体系—客户尽调—监测与报告”本应构成一套可持续运转的闭环:风险评估决定资源如何配置、规则如何分层;尽调决定客户画像是否真实、业务关系是否可解释;可疑报告则决定异常信号能否及时上升为监管可见的风险线索。当监管同时点到“评估与内控未到位”“尽调未到位”“可疑报告未到位”时,核心信号往往是合规治理没有真正转化为日常经营中的可执行能力,或者执行能力未能在关键环节形成可追溯的证据链。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公示同时披露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信息。公示显示,刘某因对建信人寿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罚款1.58万元。机构处罚与个人追责同步出现,进一步强化了“责任到岗、问责到人”的监管导向:尽调不是写在制度里的合规口号,而是需要在流程节点、业务动作与留痕材料中被逐笔兑现的硬约束。

在反洗钱常态化背景下,这类罚单的意义往往不止于金额本身,而在于它把“基础动作”重新摆到台面上:风险评估是否真正用于指导业务分层与资源投放,尽调是否能覆盖关键要素并随客户生命周期动态更新,可疑报告是否能把异常信号及时、准确、可解释地呈现出来。对保险机构而言,越是渠道多元、产品结构复杂、业务触点分散,越需要把这些基础工程做成体系化能力,而不是依赖阶段性整改或运动式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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