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反洗钱网

  • 筑牢反洗钱数据安全防线,央行数据管理办法正式落地!

    在金融领域的众多业务板块中,反洗钱工作一直是维护金融安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关键防线。而数据安全作为反洗钱工作的基石,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反洗钱网(amlcn.com)获悉,中国人民银行今天正式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反洗钱业务的数据处理与安全防护提供了明确规范与指引,助力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反洗钱数据管理,提升金融风险防控能力。

    明确适用范围,聚焦反洗钱业务数据关键环节

    《办法》严格聚焦于金融机构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或者认定的其他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的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相关处理活动,其中反洗钱业务领域作为金融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数据处理活动自然受到《办法》的全面规范。从反洗钱业务流程来看,无论是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监测分析,还是可疑交易报告报送等环节,都涉及海量的客户身份信息、交易记录等敏感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与传输,而《办法》对这些数据处理环节均制定了详细的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反洗钱数据在全生命周期内的安全性与合规性。

    强化数据分类分级,精准定位反洗钱数据保护重点

    《办法》要求数据处理者建立健全业务数据分类分级制度和操作规程,从业务关联性、敏感性和可用性方面分别做好业务数据分类,其中特别强调对高敏感性数据项的严格管理和保护。在反洗钱业务中,客户身份信息中的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联系电话等,以及交易记录中的交易金额、交易对手账户信息、交易时间地点等数据项,往往具有较高的敏感性。一旦这些数据泄露,不仅会侵犯客户个人隐私,还可能导致洗钱风险的上升。通过《办法》明确的数据分类分级标准,反洗钱相关机构能够更加精准地识别和定位关键数据,为实施差异化的安全保护措施提供依据,从而有效防范数据泄露风险,保障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

    数据收集与使用规范,保障反洗钱数据合法合规

    在数据收集环节,《办法》规定除收集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业务数据的情形外,收集业务数据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央行相关规定取得个人同意或者组织授权,并落实相应告知义务;非直接面向个人、组织收集其尚未公开的业务数据的,应当在合同或者协议中明确数据提供方保障业务数据来源合法性、真实性的义务。这为反洗钱数据收集提供了清晰的合规指引,确保所收集的数据具有合法来源和明确授权,避免因数据收集不规范而引发的法律风险和洗钱风险。在数据使用方面,《办法》要求数据处理者严格限制高敏感数据的导出与展示,推动数据脱敏处理,这有助于防止反洗钱数据在使用过程中被不当泄露或滥用,保护客户隐私的同时,也为反洗钱机构提供了更加安全、可靠的使用环境,使其能够更加放心地利用数据开展洗钱风险监测与分析工作。

    技术与管理并重,全方位守护反洗钱数据安全

    《办法》不仅在制度层面提出要求,还从技术层面明确了全流程业务数据安全技术要求,包括数据存储保护、数据备份、数据传输安全、算法风险防控等方面。对于反洗钱机构而言,这意味着需要加强数据存储加密技术的应用,确保存储在数据库中的客户身份和交易信息等数据即使被非法获取,也难以被破解和利用;同时,要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与恢复机制,以防止因系统故障或其他意外情况导致数据丢失,影响反洗钱工作的连续性;在数据传输过程中,采用加密传输技术,保障数据在网络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防止数据被窃取或篡改。此外,反洗钱机构还需建立业务数据加工算法风险评估和控制策略,确保用于洗钱风险评估和客户风险评级等数据加工活动的算法具有可解释性、准确性和可靠性,避免因算法漏洞或偏差导致错误的洗钱风险判断,从而提高反洗钱工作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促进数据共享与协同,提升反洗钱工作合力

    反洗钱工作需要金融机构、监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之间的密切协作与信息共享。《办法》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为数据共享与协同提供了制度保障。一方面,反洗钱机构在遵守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的基础上,可以更加顺畅地与其他机构共享反洗钱数据,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从而更全面地了解客户的交易行为和资金流向,提高洗钱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另一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能够通过加强与其他有关主管部门间的数据安全监督管理协作配合、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打击洗钱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随着《办法》的落地实施,反洗钱领域将迎来更加严格、规范的数据安全监管环境。金融机构和相关数据处理者应积极响应,深入领会《办法》精神,全面梳理自身反洗钱数据处理流程,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能力建设,确保反洗钱数据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其在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办法》全文:https://www.zfzj.cn/2620.html

  • 光大证券广东分公司因“违反反洗钱规定”遭罚32.5万元

    反洗钱网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官网更新一则关于反洗钱的行政处罚信息(广州银罚字〔2019〕12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报送可疑交易义务”问题遭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显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未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的要求开展反洗钱可疑交易监测分析和报告工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二十条第一款“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处以30万元罚款,1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以2.5万元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9年5月24日。

  • 社会公众应该知晓的反洗钱知识

    反洗钱,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社会公众应该知晓的反洗钱知识

     一、什么是洗钱?什么是反洗钱?为什么要反洗钱?

    洗钱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通过各种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犯罪行为。比如,为犯罪分子提供银行账户、购买有价证券、转移资金等。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洗钱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洗钱活动是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不仅破坏经济活动的公平公正原则,破坏市场经济有序竞争,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和正常运行,威胁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而且洗钱活动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贪污腐败和偷税漏税等严重刑事犯罪相联系,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安全以及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通过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从而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及相关犯罪。

    二、社会公众的反洗钱义务和应具备的反洗钱意识

    (一)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合法的金融机构接受监管,履行反洗钱义务,是对客户和自身负责。根据《中华人民银行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规定,金融机构在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中获取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您的资金和个人信息才会更加安全。

    (二)主动配合反洗钱义务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按要求出示您的有效身份证件,完整、准确、详细填写您的身份信息,积极配合义务机构完成身份确认,认真回答义务机构的合理提问。

    (三)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产生以下后果: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活动;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信用记录受损。

    (四)不要出租或出借资金的金融账户。金融账户不仅是您进行交易的工具,也是反洗钱资金监测和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贪官、毒贩、恐怖分子以及其他罪犯都有可能利用您的账户从事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金融账户,既是对您权利的保护,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五)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用的洗钱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请您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六)举报洗钱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了发挥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动员社会的力量与洗钱犯罪作斗争,保护单位和个人举报洗钱活动的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 反洗钱难?数据孤岛?深圳有办法:拟设立“智慧反洗钱实验室”

    反洗钱网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邢毓静表示,深圳将依托金融科技,探索反洗钱监管新思路。深圳人行在全国先行先试,依托金融科技公司,加强监管科技在反洗钱领域的应用探索,成立智慧反洗钱实验室,构建多方参与、良性互动、共融发展的监管平台。

    目前,该智慧反洗钱实验室方案已经形成,未来将承载来自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反洗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数据、案例等资源,为开展各类数据分析和应用提供数据支撑。已经通过案例学习、特征总结,提炼出26条非法集资类客户行为和交易特征,利用文本挖掘、机器学习、社团划分算法建立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模型,达到对非法集资的早预警、早处置。结合地下钱庄活跃、专业化程度高这一现状,创新建立地下钱庄预警监测模型。

    今年4月17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公布了《中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互评估报告》,深圳是本轮互评估专家组现场会谈选取的两座城市之一。2018年,深圳人行发出相关调查通知书265份,涉及账户11000余个,金额高达8800多亿元;协助税务、公安等相关部门破获多起大案,如“会战5号”专案、“海啸3号”专案等。

    目前,深圳共有644家反洗钱义务机构,位居全国前列,涵盖了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法人及分支机构。截至2019年4月,共有54家深圳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依法开展反洗钱履职报备工作,位居全国前列。

    邢毓静表示,将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三反协作机制。未来一系列金融创新和资本开放都可能在大湾区先行先试。由于制度性差异,粤港澳三地反洗钱信息交流、联合办案等方面存在局限性。深圳人行将积极探索大湾区反洗钱监管合作模式,完善三地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合作与协调沟通机制。

    她说,深圳金融业快速发展,监管范围和规模空前扩大,传统反洗钱监管理念和手段已难以应对复杂的金融局面。深圳人行将依托科技力量,加大资源投入,完善并推动智慧反洗钱实验室落地生根,改变反洗钱数据孤岛局面,实现数据信息共享、穿透式监管及风险预警等一系列目标。引入新一代反洗钱现场检查系统,快速导入、校验机构客户信息和交易数据,编制交易分析模型,提高现场检查效率。

    另外,将实现法人机构洗钱风险评估全覆盖,全面掌握辖内法人机构风险状况与反洗钱应对能力。积极探索具有深圳特色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路径,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监管,推动特定非金融机构开展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 违反四项反洗钱规定,汇潮支付被罚630万元

    反洗钱网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官网更新一则关于反洗钱的行政处罚信息(银石罚字[2019]第9号),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问题遭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显示,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22日期间,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单位处以人民币20万元的罚款,并对1名高级管理人员、1名直接责任人,分别处以人民币1万元的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22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9年4月15日。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成立于 2016年10月9日,经营服务区为河北省。

  • 违反四项反洗钱规定,汇潮支付被罚630万元

    反洗钱网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上海银罚字[2019]10号)显示,汇潮支付违反四项反洗钱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处以人民币630万元罚款

    此次,汇潮支付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四项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显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汇潮支付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对其处以人民币200万元罚款;汇潮支付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对其处以人民币100万元罚款;汇潮支付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对其处以人民币130万元罚款;汇潮支付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对其处以人民币200万元罚款。

    此次合计对汇潮支付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630万元罚款,做出行政处罚的日期为2019年5月7日。

    支付查(zhifucha.com)显示,汇潮支付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27日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类型为互联网支付。目前已经完成首次续展,有效期至2022年6月26日。

    截至发稿前,汇潮支付方面暂未有对上述处罚的公开回应。

  • 努力构建五位一体“大反洗钱”工作格局!

    近日,2019 年山东省反洗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指出,各单位要加强协调、完善机制,努力构建打击、预防、监测、调查、监管五位一体的“大反洗钱”工作格局,把山东省反洗钱工作推向深入。

    会议总结2018 年全省反洗钱工作,通报表彰2018 年反洗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研究部署2019 年重点工作任务。山东省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周逢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增强宏观视野、大局意识和战略思维,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我国和平崛起、参与构建全球治理体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降低金融机构经营风险、提高金融机构竞争力五个角度,深化认识新时代反洗钱工作重要意义。

    各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突出强化政治保障,全面加强党对反洗钱工作的领导,坚持完善反洗钱机制体制,强化工作合力,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完善反洗钱联合监管机制,探索建立特定非金融业联合监管机制。

    会议要求,山东省人民银行各级行要明确职能定位,坚持“总揽不包办、统筹不替代”原则,并在“无人管”领域兜底。要用好山东省打防合作机制工作平台,督促引导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反洗钱工作。重点做好属地管理、法人监管,贯彻风险为本的理念,提高监管针对性,切实提高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成效。各金融机构要牢固树立风险为本的理念,把有限的反洗钱资源合理配置于反洗钱体系中,提升反洗钱工作有效性。要加强内控建设,强化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预防措施。认真履行反洗钱法定义务,发挥好反洗钱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会上,部分金融机构作反洗钱工作经验交流发言,有关专家就FATF 第四轮互评估有关情况及我国反洗钱工作面临的形势作专题讲座。山东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13家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纪委省监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全省各金融机构、支付机构负责人等400余人参加现场会议,人民银行山东省各市中心支行、县支行相关单位人员在当地收看视频会议。

  • 人行营管部:去年破获1起涉300亿元跨境地下钱庄案

    反洗钱网5月10日 昨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北京市部分司法、金融监管部门举办了“北京市反洗钱工作成果发布暨工作研讨会”。

    2018年以来,针对反洗钱违法违规行为,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共对12家金融机构和21名相关责任人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总额1990余万元。下一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将提升辖内金融体系反洗钱工作有效性,并以房地产行业反洗钱试点为契机,稳步推进北京地区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

    会议对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的《中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互评估报告》进行了研读,总结了近年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作为人民银行在首都的派出机构在履行反洗钱职责方面取得的成效。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党委委员、副主任姚力表示,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坚持统筹协调,2006年牵头建立了由北京市司法部门、部分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22个单位为成员的北京市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以风险监测为纽带、以数据信息共享为基础、以联合监管打击为手段的反洗钱工作机制。近三年来,共协助各成员单位开展反洗钱调查99起,下发调查通知书442份,向公安、国安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28份。2018年,配合公安部门破获5起公安部督办的部级毒品目标案件、1起涉案金额高达300余亿元的跨境地下钱庄案、19起虚开税票案件和“4.12”重大骗税案件,协助侦办2起跨省涉黑涉恶案件,发挥了反洗钱在维护国家安全、打击违法犯罪、保障社会稳定的作用

    “同时,立足于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以监管指导强化辖内金融体系反洗钱防线。充分运用现场检查、监管走访、质询、约谈、通报等监管措施,打出一系列监管组合拳,强化问责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将反洗钱法律制度落到实处。2018年以来,针对反洗钱违法违规行为,共对12家金融机构和21名相关责任人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总额1990余万元。辖内金融机构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升,资源投入逐渐加大,建立了由机构负责人任组长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机制,持续改进业务操作和洗钱风险管理措施,从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系统建设等方面不断提升履职水平。金融机构洗钱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升,第一道防线作用日益突显。”姚力说。

    据介绍,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在推进特定非金融领域反洗钱工作方面也取得积极进展。2017年,协调北京市建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北京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将反洗钱义务主体范围扩大到房地产行业。2018年,组织14家占北京房地产市场主导地位的企业开展反洗钱数据报送试点工作。目前,在推进社会组织反洗钱工作方面与北京市民政局达成初步共识。

    此外,会议还结合互评估报告,就如何进一步提升辖区反洗钱工作有效性进行了交流和研讨。参会各方纷纷表示反洗钱工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维护金融安全和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抓手,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措施。当前,要围绕首都特色,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国际要求,深化工作措施。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表示,今后将适应新形势、把握新要求,立足服务好首都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坚持问题导向、落实风险为本,进一步健全反洗钱监管合作和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严格落实强化监管的要求,提升辖内金融体系反洗钱工作有效性。以房地产行业反洗钱试点为契机,稳步推进北京地区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全面提升北京市反洗钱工作水平。

  • 人行石家庄支行:河北省反洗钱工作取得新成效

    反洗钱网 2017年,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三反意见》)正式印发。《三反意见》首次从国家战略高度对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工作进行了科学定位,更为今后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三反意见》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中国的反洗钱工作紧跟国际标准取得了长足进步。2019年4月17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公布了《中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互评估报告》,报告认可近年来中国在反洗钱工作方面取得的积极进展,认为中国的反洗钱体系具备良好的基础,这是我国反洗钱工作的标志性成就,反映了我国反洗钱工作的全面进展。

    2018年以来,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立足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稳定的大局,以《三反意见》为指导,以金融特别工作组第四轮互评估标准为参照,紧紧围绕中心支行党委提出的“严格监管、严格调查、严格要求”的反洗钱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依法行政,用好监管权和调查权,推动反洗钱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反洗钱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

    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新设义务机构反洗钱备案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反洗钱执法检查“双随机”操作规程》等制度,结合我省特定非金融领域和行业发展现状,积极开展反洗钱监管研究和实践,邢台辖区率先开展公证机构洗钱风险评估试点工作,邯郸辖区房地产行业和唐山辖区金银珠宝业反洗钱工作稳步开展,为特定非行业监管探索提供了经验。

    二是强化监管措施,反洗钱监管效能显著提高。

    按照风险为本的监管原则,密切关注金融领域的新变化、新动向、新情况,不断完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反洗钱监管机制,打好监管“组合拳”,持续加强反洗钱监管力度。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实施法人金融机构分类评级220家,洗钱风险评估44家,监管走访25家,对135家义务机构的179个网点开展了反洗钱执法检查,对27家义务机构开展了综合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了义务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执行力。

    三是立足部门合作,反洗钱工作合力进一步凝聚。

    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出发点,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合作,推进反洗钱工作深入开展。在办案合作方面,充分发挥反洗钱调查协查职能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协助做好涉恐、涉毒、涉税、涉腐等危害社会犯罪的查处工作,为打击洗钱犯罪及上游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情报支持。在监管协调方面,与河北银保监局等金融监管部门加强沟通信息、协调政策,发挥各自工作优势,建立了有效的反洗钱监管合作机制。在社会治理方面,积极参与河北省地方政府重点工作,立足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与政法、公安、税务、海关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参与制定相关制度20余项,反馈相关工作情况70余次,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打击走私、打击传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等工作有效开展。由于在专项行动中成绩突出,2018年中共河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先后来信、发函对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反洗钱工作在打击违法犯罪中的突出贡献给予感谢和表扬。

    下一步,面对复杂多变的反洗钱工作形势,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将继续坚持风险为本和法人监管原则,不断完善反洗钱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反洗钱工作有效性,为维护金融稳定、打击洗钱犯罪贡献力量。

  • 西安银行违反反洗钱法 公司及责任人遭央行罚款34万

    反洗钱网 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官网更新两则行政处罚信息,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反洗钱”问题遭处罚。

    具体而言,处罚决定书(西银)罚字〔2019〕第3号显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处以人民币2万元罚款。

    另外,处罚决定书(西银)罚字〔2019〕第4号显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依法对公司处以人民币32万元罚款。